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落实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〈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〉的通知》《四川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》《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(2021—2025年)》《4688梅美高官方网站关于促进“引企入校”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成职院〔2023〕16号)等文件要求,4688梅美高官方网站软件学院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现面向成都地区进行公开征集合作企业,具体细则如下。
一、适用范围
(一)方案仅适用于4688梅美高官方网站挂网的校企合作项目公开招募。
(二)本方案由4688梅美高官方网站软件学院负责解释。
二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本项目甲方为4688梅美高官方网站,乙方为校企合作企业。
(二)甲乙双方根据产教融合需要,共育电子信息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。
(三)甲乙双方共同搭建校企合作人才共育平台,项目落户4688梅美高官方网站高新校区成职融创产教园,由甲方提供合作项目场所及相关人才服务支持,乙方提供项目技术及项目运行资金。
(四)甲方分别提供学院高新校区成职融创产教园(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天益街83号)软件大楼10楼1001B等4处场地,作为校企合作项目场地。
(五)甲方提供的4处场地及面积、合作企业业态需求、校企合作内容需求等信息,详见附件1《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园需求情况汇总表》。
(六)本次校企合作期限为叁年,每年均需对入驻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成效考核,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,软件学院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。合作期满后,双方如继续合作,合作协议内容重新协定。
三、合作方案
(一)招标原则
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(二)招标要求
1、国内依法有效存续的公司,具体主营业务详见附件1《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园需求情况汇总表》。
2、意向合作方,应根据合作资格条件的要求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鲜章)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鲜章)、2021-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合同复印件(加盖鲜章)至少2份、承诺同意竞得人义务条款的函件。以上资料扫描件请发至邮箱xiaobo-yu@qq.com,经4688梅美高官方网站软件学院审核同意并出具确认函,凭确认函方可报名参与投标。联系人:于晓波,咨询电话:028-85323108。
(三)比选方式
1、以统一挂校园网公示引企入校需求并征集合作企业、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。
2、每个项目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(含3家)应征企业报名,方可进行比选。若项目应征企业报名未满3家,或第一轮评审中未有企业成功入选,则由学校校企合作办组织第二轮统一挂校园网公开征集合作企业,若应征企业报名仍然未满3家,可以开展竞争性谈判。
3、项目比选采取专家打分方式确定校企合作方,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。满足所有合作基本条件的企业,可获得80分基础分,最终根据乙方提供的校企合作共同开展技术服务项目的到账经费,以价格竞标方式完成招标。
(四)公告时间:拟入选项目合作企业,由学校校企合作办在校园网上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,确认无异议后方为有效。
(五)应征企业资格条件
1、国内依法有效存续的公司;
2、不接受多主体联合应征;
3、满足《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园需求情况汇总表》业态要求,主营业务与学院专业方向匹配。
四、竞得人义务
(一)乙方须积极参与校企合作、专业共建及人才培养,包括:
1、推荐***名企业高水平人才进入专业建设发展顾问团,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(修订)、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工作,为专业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。(标准:1人/100平米)
2、合作企业推荐至少3名企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才进入学院兼职教师库,根据学院实际需要,参与教育教学工作(以下两项至少完成一项)。
A.每年承担至少1门专业课程教学任务(基本教学工作量为***课时/年,超出基本教学工作量部分学院按兼职教师课时费标准支付课酬)。(标准:80课时/50平)
B.指导学生参与生产性实习实训项目,每年培养订单式、定制式人才不少于***人。(标准:5人/50平)
3、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,每年指导甲方学生实习实训不少于***人日(标准500人日/50平);协调行业资源,协助学院开展线上或线下招聘会,每年提供不少于***个就业岗位。(标准:10个岗位/50平)
4、与合作专业教师、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,共同开展技术服务工作,每年承担企业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1项,实现技术服务收入不少于***万元(以学院培训中心或财务处数据为准)。(标准:30元/㎡/月)
5、每年为学院提供至少1次公益讲座,讲座主题包括综合职业素养、就业指导、企业文化、职业生涯规划、新技术新应用等。
6、每年为合作专业学生提供不低于2000元的企业专项奖学金。
(二)乙方独自承担在校企合作场地使用期内的债务和一切法律责任。
(三)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科研及生产项目开发,科技服务项目合作双方另附服务合同。
(四)乙方如果需要改造校企合作场地,装修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同意,由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,报甲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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